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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注册第1457642号“LE NIN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24 11:55  浏览:2481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勒九责任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汇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7642号“LE NIN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001652号“NINE及图”(以下称引证商标)的整体构成、呼叫及含义等方面有一定区别,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相关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即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刘中博
张苏明
张 颖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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