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亚协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27546号“一张垫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社交陪伴等服务上具有显著性,能够起到标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乔向辉
李焱
孙红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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