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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7637539号“ 亲子好嗨哟!HAOHAIYO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23 16:37  浏览:2550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河南好嗨哟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637539号“ 亲子好嗨哟!HAOHAIYO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具有特殊含义,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其他类似情形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本案应审理标准一致。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易被作为普通广告宣传用语识别,不易作为商标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之情形。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志焕
牛敏
张 静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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