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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6411098号“一坛老酒红颜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30 14:24  浏览:2432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倪滋
委托代理人:四川凯飞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11098号“一坛老酒红颜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局经审查予以驳回,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瑛

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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