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俄勒冈生殖医学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1170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5440781号“OREGON REPRODUCTIVE MEDICINE及图”商标经核准已转让于申请人,该引证商标不再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博慈
李钊
孙建新
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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