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李水忠
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4日对第22193849号“厦商周黑”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已在商评字[2019]第0000244996号无效宣告裁定中予以宣告无效,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于2020年5月6日刊登在第1694期公告中,该裁定已生效。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无效宣告,故本案已丧失审理基础,我局依法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张丁萍
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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