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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7467809号“三川”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6-29 10:35  浏览:2511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昆明三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云南鼎宏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川知其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7月04日对第27467809号“三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0年4月13日提交《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评审申请,具体理由为,本案申请人已与被申请人达成关于争议商标的转让事宜,并于2020年3月16日共同向贵局提出了转让申请,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自愿申请撤回对争议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恳请贵局准予撤回,终止评审程序。此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我局予以认可。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艳燕

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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