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8434597
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评审裁定/决定文书 > 关于第30744932号“小度 Baid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关于第30744932号“小度 Baid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28 17:21  浏览:2485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744932号“小度 Baid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722121号商标、第19722157号商标、第19722163号商标、第19722127号商标、第19722139号商标、第19722145号商标、第19722112号商标、第16101109号商标、第28249955号商标、第19722151号商标、第19722133号商标、第13778902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十二)未构成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八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78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上,该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十二在文字构成、含义上存在差异,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以将其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九至十一构成近似商标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锻炼用固定自行车;锻炼身体肌肉器械;锻炼身体器械;使身体复原的器械;扩胸器(锻炼肌肉用);锻炼用扩胸器;锻炼用固定自行车滚轴;悬挂式滑行器;哑铃;握力器;压力器;拉力器;练身手榴弹;健身球;健胸器;健美器;健身床;健身摇摆机;滑雪板边刃;有舵雪车;体育活动器械;运动铁饼;滑雪板捆绑带;飞镖;鱼叉枪(体育用品);杠铃;海豹皮(盖滑雪板用);冲浪板;滑雪板底部覆盖物;滑雪板;雪橇(体育用品);冲浪皮划艇;帆板;体操器械;击剑用武器;登山套具;滑翔伞;滑板;跳板(运动器材);滑水橇;滑雪板和冲浪板专用袋;风帆滑水板用挽具;风帆滑水板用桅杆;彩弹枪(体育器具);吊绳;铅球;举重器具;爬杆;吊环滑车;跳板;藤圈;体操凳;助跑器;倒立台;体操台;跳高架;撑高跳竿;运动绳(跳绳、拔河绳);发令枪;民族体育运动器具(刀、剑);飞盘;沙箱;跳台;运动负重用沙袋;击球手用手套(运动器件);竞技手套;护胫(体育用品);竞技手套;游泳脚蹼;击剑用面罩;击剑用防护手套;击剑手套;棒球手套;护肘(体育用品);护膝(体育用品);保护垫(运动服部件);高尔夫球手套;举重用皮带(体育用品);运动员用松香;男性下体弹力护身(体育用品);翼型浮袋;游泳浮带;游泳浮力背心;运动用护腰;运动用护掌;运动用护腿;运动用护臂;运动用护肚;运动腰带;运动用护面;运动用护胸;运动用护腕;游泳圈;连冰刀的溜冰鞋;旱冰鞋;轮滑鞋;雪鞋;合成材料制圣诞树;爆炸式棒棒糖(圣诞拉炮);爆炸式棒棒糖(玩具爆竹);圣诞树用烛台;圣诞树用小铃;圣诞树用人造雪;圣诞树用装饰品(照明用物品和糖果除外);彩弹(彩弹枪用弹药)(体育器具);冲浪板用带;起跑器(体育运动用);趴板(冲浪板);拳击用吊袋;弹弓(体育用品);毽子;圣诞树架;滑雪单板;上升器(登山设备);游泳用打水板;蹦床;撑杆跳高用撑杆;桨式冲浪板;单杠;双杠;高低杠;平衡木;双环;鞍马;跳箱;跳跃器;(冰刀)冰鞋”商品分别与引证商标一至七、九至十一指定使用的竞技手套、体育活动器械、合成材料制圣诞树、旱冰鞋、锻炼身体器械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九至十一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情形。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手枪火帽(玩具)等其余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七、九至十一指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手枪火帽(玩具)等其余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至七、九至十一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锻炼用固定自行车;锻炼身体肌肉器械;锻炼身体器械;使身体复原的器械;扩胸器(锻炼肌肉用);锻炼用扩胸器;锻炼用固定自行车滚轴;悬挂式滑行器;哑铃;握力器;压力器;拉力器;练身手榴弹;健身球;健胸器;健美器;健身床;健身摇摆机;滑雪板边刃;有舵雪车;体育活动器械;运动铁饼;滑雪板捆绑带;飞镖;鱼叉枪(体育用品);杠铃;海豹皮(盖滑雪板用);冲浪板;滑雪板底部覆盖物;滑雪板;雪橇(体育用品);冲浪皮划艇;帆板;体操器械;击剑用武器;登山套具;滑翔伞;滑板;跳板(运动器材);滑水橇;滑雪板和冲浪板专用袋;风帆滑水板用挽具;风帆滑水板用桅杆;彩弹枪(体育器具);吊绳;铅球;举重器具;爬杆;吊环滑车;跳板;藤圈;体操凳;助跑器;倒立台;体操台;跳高架;撑高跳竿;运动绳(跳绳、拔河绳);发令枪;民族体育运动器具(刀、剑);飞盘;沙箱;跳台;运动负重用沙袋;击球手用手套(运动器件);竞技手套;护胫(体育用品);竞技手套;游泳脚蹼;击剑用面罩;击剑用防护手套;击剑手套;棒球手套;护肘(体育用品);护膝(体育用品);保护垫(运动服部件);高尔夫球手套;举重用皮带(体育用品);运动员用松香;男性下体弹力护身(体育用品);翼型浮袋;游泳浮带;游泳浮力背心;运动用护腰;运动用护掌;运动用护腿;运动用护臂;运动用护肚;运动腰带;运动用护面;运动用护胸;运动用护腕;游泳圈;连冰刀的溜冰鞋;旱冰鞋;轮滑鞋;雪鞋;合成材料制圣诞树;爆炸式棒棒糖(圣诞拉炮);爆炸式棒棒糖(玩具爆竹);圣诞树用烛台;圣诞树用小铃;圣诞树用人造雪;圣诞树用装饰品(照明用物品和糖果除外);彩弹(彩弹枪用弹药)(体育器具);冲浪板用带;起跑器(体育运动用);趴板(冲浪板);拳击用吊袋;弹弓(体育用品);毽子;圣诞树架;滑雪单板;上升器(登山设备);游泳用打水板;蹦床;撑杆跳高用撑杆;桨式冲浪板;单杠;双杠;高低杠;平衡木;双环;鞍马;跳箱;跳跃器;(冰刀)冰鞋”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张明
安蕾
杨乐

2020年05月07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