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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7461658号“瑞洪生物 匠心品质 R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27 14:19  浏览:2488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瑞洪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标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61658号“瑞洪生物 匠心品质 R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47916号“翔瑞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19年9月20日有效期满,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4348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于2019年9月13日有效期满,上述两个引证商标均未续展。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二已不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300922号图形商标从呼叫及整体构成上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邢妍
郑星笛
王继红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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