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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0594099号“野捕YEAHCATCH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9-28 16:29  浏览:177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江西慕仑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594099号“野捕YEAHCATCH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引证的第29310226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通知中引证的第11502780号商标构成要素、显著识别部分存在差异,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戴艳 曹娜 李娇娜 202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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