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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9733051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9-27 15:59  浏览:208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思格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97330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6917095号“天下正方TIANXIAZHENGFANG及图”商标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96期《商标公告》中,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第38816368号“帝云科技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7795997号“莱夫及图”商标在整体识别、视觉效果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共同使用不易造成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洋 田益民 段莉 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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