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8434597
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评审裁定/决定文书 > 关于国际注册第1433597号“OOPI BY WHOOPI”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驳回复审决定书

关于国际注册第1433597号“OOPI BY WHOOPI”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9-27 15:27  浏览:139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WHOOPI GOLDBERG

委托代理人:麦仕奇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3597号“OOPI BY WHOOP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在第18类商品上已注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101334号“WHOOPI”商标、第8480560号“喔比OOPI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核准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刘

2020年07月27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