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梧州鸳江丽港旅游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西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36731号“鸳江丽港 YUAN JIANG RIVER BEAUTIFUL BA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823669号商标、第8483189号商标、第16192065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三)在文字构成、含义上存在差异,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以将其区分,申请商标与诸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尚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张明
安蕾
杨乐
2020年05月08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